麦积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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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省级文明单位】麦积区检察院开展《甘肃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专题学习

时间:2020-11-18 09:45:26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为认真学习贯彻《甘肃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倡导和促进全院干警的文明行为,为争创省级文明单位再添一把力,8月17日上午,麦积区检察院组织《甘肃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专题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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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从文明行为基本规范入手,以法治的刚性推动文明生活方式和文明行为习惯的养成,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升公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提供了法治保障。

会议要求,区检察院全体干警要认真学习《条例》内容,加深理解,努力做文明行为的倡导者和文明实践的带头人,在文明行为促进工作中发挥表率作用。要以《条例》为标尺,从自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点滴做起,为区检察院创建全省文明单位,为天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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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最后,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制止餐饮浪费行为做出的重要指示,全体干警集体签订了《“浪费可耻节约光荣”文明用餐倡议书》,旨在全院营造出浪费可耻、节约为荣的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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