麦积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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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简介

麦积区人民检察院简介




麦积区人民检察院位于天水市麦积区天河南路。全院共有总编制数72名,其中政法专项编制66名,工勤编制6名。实有人员97人,其中公务员60人,工勤6人,书记员31人。

全院共设8个内设机构,其中包括“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第四检察部、第五检察部、综合业务部”5个检察业务部门,“政治部、办公室”2个行政部门”。院党组成员7人,专职委员2人。



主要职责

(一)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部署,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二)依法向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提出议案。

(三)研究制定本院检察工作规划,部署检察工作任务。

(四)依照法律规定对由本院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行使侦查权。

(五)对由本院管辖的刑事案件依法审查批准逮捕、决定逮捕、提起公诉。

(六)负责由本院承办的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活动及刑事、民事、行政判决和裁定等生效法律文书执行的法律监督工作。

(七)负责应由本院承办的提起公益诉讼工作。

(八)负责应由本院承办的对看守所等执法活动的法律监督工作。

(九)受理向本院的控告申诉检察工作。

(十)开展检察理论研究工作。

(十一)负责检察机关队伍建设、思想政治和组织人事工作,开展检察机关教育培训工作。

(十二)开展检务督察工作。

(十三)负责检察机关的财务装备工作,开展检察技术信息工作。

(十四)负责其他应当由检察机关承办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