麦积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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麦积区检察院发挥公益诉讼职能办理涉危化品安全监督案件

时间:2022-05-09 11:34:08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4月25日上午,麦积区人民检察院联合区应急管理局、区市场监管局等相关单位就醇基液态燃料监管公益诉讼案件检察建议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了实地回访调查,就如何消除安全生产隐患、规范危险化学用品经营市场等问题与相关行政单位人员进行了沟通交流。

在走访调研的基础上,于4月25日下午,麦积区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贾虎胜、第五检察部负责人马青云及第二、第五检察部干警与相关行政单位又召开了座谈会。座谈会上,区应急管理局、区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分别就检察建议落实整改情况、辖区安全生产监管领域存在的问题、醇基液体燃料企业选址及后续证照办理情况做了详细的说明,并一致表示:希望今年能够以“八号检察建议”落实为契机,进一步畅通部门协作渠道,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生产、存储、经营、运输、使用规范的全链条监管,共同推动安全生产治理体系现代化。

贾虎胜表示,希望各监管部门筑牢安全发展理念,守住安全生产底线,强化防范化解安全生产风险能力,堵塞漏洞,加强沟通协作,形成监督管理合力,做到防患于未然,更加有效地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

案件回顾:

2022年初,麦积区检察院在办理一起刑事案件中发现,辖区内部分乡镇的商户在未办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私自生产加工、储存醇基液态燃料,并向有关商户或单位进行销售。醇基燃料属于危化品,具有易燃、易爆、易挥发等特性,燃点很低,遇到明火就会发生爆炸,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危害公共利益。

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麦积区检察院积极开展走访调查、隐患排查,随后向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区应急管理局等4家行政单位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其依法严格履行职责,对辖区存在的违法生产、储存、销售危险化学品的场所进行全面排查整治,同时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建立相关制度,进一步规范辖区内的醇基燃料销售场所。

收到检察建议后,相关单位高度重视,积极履行监督管理职责,迅速部署开展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行动。麦积区检察院多次和区应急管理局等单位进行沟通磋商,提出整改方案,确保从根源上消除安全隐患。区应急管理局等单位通过走访调查、分析研判分类、重点打击等方式,精准掌握全区使用醇基液体燃料企业,依法关停取缔醇基燃料非法储存销售点14家,依法查封非法经营醇基燃料企业(个人)5家、储存场所5处,扣押醇基液体燃料约50.5吨。同时将查获扣押的醇基液体燃料及时进行了稀释处理,第一时间消除了存在的安全隐患。针对辖区内无规范化的醇基液体燃料经营企业的现状,区应急管理局根据相关要求,联合发改、环保、自然资源等部门,为两家拟投资建设醇基液体燃料的企业勘察了选址,目前已上报审批。

下一步,麦积区检察院将待两家拟投资建设醇基液体燃料企业选址审批完成后,督促相关行政单位让2家企业尽快投入使用,真正做到堵疏结合,从根本上消除长期存在的安全隐患,有效防范和遏制重大事故的发生,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该案的办理,麦积区检察院围绕落实最高检“八号检察建议”,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依托联动机制,进一步强化与相关行政机关协作机制,加强安全生产溯源治理,共同筑牢全区安全生产的“警戒线”,切实为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