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走实走深,认真落实最高检“四号检察建议”,积极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近日,麦积区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部干警先后深入麦积区城区、社棠镇、花牛镇等地主要路段,对其窨井盖的安全状况进行巡查。在巡查中发现,麦积区城区、社棠镇、花牛镇等区域存在井盖缺失或损毁问题,且周边未设置明显标志和安全防护设施,存在安全隐患。发现问题后,我院立足检察监督职能,遂向对窨井盖的维护、管理负有相关职责的单位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其采取有效措施,对辖区内井盖缺失、破损、移位问题及时进行更换修复,并设置明显的标识和采取相关安全措施,切实维护公共安全,保障道路通行顺畅,保护人民群众“脚底下的安全”。





从群众关心的小事做起,切实履行好检察监督职能,深入摸排调查窨井盖的安全状况,耐心细致为群众排除安全隐患,彰显检察担当。麦积区人民检察院始终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始终将“为民办实事”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不允许存在危害人民群众利益的缺口,努力增强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安全感,努力提高人民群众的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