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麦积区人民检察院认真落实最高检、省市院关于深化检委会改革的一系列部署要求,以提高检委会议事质量和决策效能为核心,积极探索检委会工作新思路、新方法、新措施,不断推进检委会规范化建设,有效提高检委会议事能力、决策水平和工作效率。
强素质优结构,着力夯实组织基础
一是加强机构力量。由院党组成员担任检委办主任,检委会专职委员担任副主任,选拔两名法学专业的业务骨干担任检委办秘书,通过提高机构领导层级、人员学历层次的方式来加强机构力量,确保检委办人员更加专业。二是优化人员结构。打破检委会委员与行政级别挂钩的做法,根据检委会工作实际需要,立足四大检察业务,将政治素质强、业务水平高的9名优秀中青年检察官业务骨干选配为检委会委员,优化了检委会委员的年龄结构与知识层次。三是组织青年检察官列席检委会。在召开检委会时,经检察长批准安排青年检察官及助理列席旁听,通过对具体案例的思考和审视,不断提升自身运用综合思维分析研判法律问题的业务素能,积累办理疑难复杂新类型案件的经验,推动青年后备力量的进步成长,从而不断使青年干警承担起、实践好检察生力军的砥柱作用。同时,严格落实最高检《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办公室工作的意见》的要求,办公室主任列席检委会会议已成常态化。
转理念建机制,着力加强规范化建设
一是细化工作流程。坚持以制度建设为抓手,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对于《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工作规则》中规定的会前审查、会中服务、会后督办等职责,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出台本院《加强检委会规范化建设工作细则(试行)》,切实改变检委会“重议案,轻议事”的理念,将检委会决策集中在本院的重大疑难案件、带有全局性和方向性的检察业务事项、新情况、新问题的研究上。2023以来,共召开检委会会议18次,上会议题审查22件,其中,刑事案件18件,民事案件2件,事项3件,事项主要包括2023年度麦积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和2024年麦积区人民检察院第一、第二季度业务数据分析。二是建立类案检索机制。对于检察官提交检委会研究的案件,检委办提前进行类案检索,以最高检、最高法发布的指导性案例、典型案例为主,对检索到的类案连同相关法律规定、司法解释,在议案前组织学习,提升检委会学习的针对性和议案质效。2023年以来,共组织学习18次。三是完善联席会+检委办同步审查过滤办法。进一步加强司法规范化建设,在放权中强化监督,在监督下稳步放权,建立健全检委会案件议题审查机制,切实做好司法改革“精装修”,细化检察官联系会议适用规则,对无需经过检委会审议的不起诉案件,经过检察官联系会议讨论,并经过部门负责人、检委会专职委员、分管领导监督审核,切实将不起诉权关在制度的笼子里。进一步突出检委会对重大案件的决策、指导和监督功能,严格把握检委会案件议题范围,对上会议题的针对性、必要性、要件充分性方面进行严格审查,充分发挥程序上“过滤”和实体上的“把关”作用,确保议题符合规定,实现议题数量“瘦身”。
重学习抓落实,着力推动高效运行
一是创新学习模式,提升检委会委员素能。在深入贯彻落实检委会例会制的基础上,形成“学习+研讨+跟庭”的学习模式,学习最高检、最高法发布的指导性案例、典型案例,就案例中的问题、分歧意见,结合本院办理的类似案件展开讨论,积极营造“学习案例、研究案例、提升能力”的浓厚氛围。二是以检察建议为切入点,提升监督能力。组织检委会委员认真学习优秀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总结提炼优秀检察建议的优点和经验,探讨发掘法律监督的着力点和新思路,力求勇力创新办案潮头,以专业精湛的职业素养开展精准监督,确保监督办案的效率和效果,切实实现一个检察建议警醒一个领域的作用,着力提升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能力。三是融合时代发展,以科技赋能,加强检委会学习。牢固树立科技强检理念,大力推进电子检务工程建设和智能化应用探索,以满足新时代检察工作发展需要。检委办探索线上授课新模式,邀请专家进行网上授课,以科技赋能,保证检察学习工作不停歇,学习精神不动摇,学习效果不打折,为全院干警始终保持高涨的学习热情和良好的工作状态树立标杆。四是对于检委会决定事项的执行情况,充分发挥案管监督职能,加强实时监控。对发现的问题及时采取制发《流程监控通知书》的形式督查整改。同时,在案件信息审核和巡查中,发现问题后及时与业务部门进行沟通,制作流程监控日志及台账留档保存,并持续跟踪后续整改情况,保证司法程序合法进行。通过“日审核、日反馈、日整改、周通报”,严格加强通报反馈和跟踪督促,将案件办理问题通报抄送检务督察组,推进检察业务质量的源头治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