麦积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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麦积区人民检察院积极打造一体化司法救助新模式

时间:2024-08-23 11:23:42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近年来,麦积区人民检察院围绕破解司法救助主动性不强、方式单一、成效不优等问题,积极推行线索发现、多元救助、长期关怀的一体化司法救助新模式,不断提升司法救助质效,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实施“主动排查+部门协作+对外联动”模式,变“等案上门”为“主动救助”

一是主动梳理排查。围绕故意伤害、诈骗抢劫等8类易发高发、司法救助成案率高的案件,进行全面梳理、系统排查、清单管理,累计排查重点案件上千件,确保检察环节司法救助对象零疏漏。二是加强内部协作。建立内部案源线索互通机制,将司法救助责任从控申检察部门延伸到案管部门,通过案件受理、电子卷宗查询等手段,对可能符合检察环节救助条件的线索及时研判移送,实现内部无缝对接、快速流转。三是强化横向衔接。构建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工作衔接机制,主动对接乡村振兴、民政、妇联、残联等部门,积极扩大案源渠道,建立日常联络、信息沟通、联席会议等工作制度,共享救助信息,对符合条件的应救尽救,积极挖掘因案致贫、因案返贫案件。

实施“检察机关联合救助+职能部门社会救助+群众诉求法律援助”模式,变“单一救助”为“多元救助”

一是上下一体促联合救助针对重大刑事案件、个别家庭严重困难、基层检察院单一救助资金紧张等难题,推行上下级检察机关一体化联合救助模式,根据救助对象的具体案情、家庭困难程度、社会评价等,由当地检察机关收集案件基础信息,上级检察院指挥协调,实现跨级别、跨部门联合救助,有效改善被救助人家庭困难状况。2023年开展联合救助3件,救助4人,发放救助金9.4万元。二是多方参与促社会救助。把司法救助融入社会救助格局,积极与民政、妇联、教体等机关团体沟通协调,以“司法救助+”的模式将经济救助与心理疏导、社会帮扶等相结合,对符合条件的被救助人开展社会救助,实现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有效衔接。三是能动履职促法律援助。建立律师每周一驻院值班制度,与司法部门联系筛选30名听证员组成听证库,开展联合接访、法律宣讲、法律援助等工作,不断延伸法律援助触角。

实施“实地察访+跟踪回访+随机抽访”模式,变“一次救助”为“长期关怀”

一是办案前实地察访。实行“一案一档一访”,办理司法救助前,员额检察官主动对接区人民法院、镇(街道)、村(社区),对受援人家庭的经济收入、家庭劳动力等情况联合开展调查核实,多次沟通联系,确保公平公正。二是办理中跟踪回访。每月对受援人家庭的经济收入、劳动力等情况,采取主动下访的方式进行跟踪回访,及时了解案件办理、资金落实情况,关注回访对象身体恢复情况及生产、生活现状,对事关受援人切身利益的问题,予以协助解决。对回访对象符合低保、特困供养、就业培训条件的,及时协调民政、社保等部门予以解决,预防产生新的社会矛盾,切实做好司法救助“后半篇文章”。2023年以来,已回访跟进救助家庭12户。三是办结后随机抽访。结合年底案件集中评查工作,随机抽取一定比例的案件,了解受援人对司法救助工作的所需所盼,对提出的意见问题进行核查,对暴露出的工作短板及时补齐,努力实现受援人满意度和案件质量双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