麦积区人民检察院
您所在位置: 首页 > 本院要闻 > 正文
本院要闻

麦积区人民检察院运用五个“一”工作法,以“党建红”引领“检察蓝”推进新时代基层未检工作高质量发展

时间:2024-05-28 11:24:14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事关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事关千家万户幸福安宁。随着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发生变化,人民群众对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的关注从“有没有”到“好不好”向“更加好”发展,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近年来,麦积区检察院党组党建为抓手,运用五“一”工作法,围绕业务抓党建、抓好党建促业务,党建工作作为引领未检工作高质量发展的“第一工程”,作为破解新时代未检工作发展难题的“关键一招”,通过党建打造“正航”未检工作室品牌建设,以党建作为砥砺未检初心的“磨刀石”、激发未检干警护未的“动力源”。

 

 

秉持一种理念,促进“党建+六大保护”

 

在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中麦积区检察院从推动理念更新、促进双向保护、提升综合司法保护质效、促进“六大保护”协同发力等方面出发,始终贯彻与践行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办理具体案件既避免“不教而罚”,也避免“不教而宽”,优先通过教育帮扶、感化挽救涉罪未成年人的方式,改善其社会适应性,避免涉罪未成年人再次实施违法犯罪行为。积极引入社会力量,与甘肃永慧律师事务所签订《未成年人保护合作协议》,开展社会调查、心理测评、亲职教育等工作,充分了解未成年人的主观恶性、性格特点、成长经历、家庭环境等情况,实施有针对性的帮教。在涉未成年人案件办理中推行“督促监护令”,利用院“家长课堂”开展家庭教育指导,督促监护人充分履职。对主观恶性大、犯罪性质恶劣、手段残忍、后果严重的涉罪未成年人,依法给予应有的惩罚、教训,避免放任累积形成不可挽救的结果,全面体现司法的惩治与教育功能,实现“保护、教育、管束”一体落实到位。

搭建一个平台,优化“党建+法治教育

进一步提升未成年人学法用法能力,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切实加强未成年人法治宣传教育,区检察院以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为支点,搭建法治教育平台,联合区教育局会签《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通知》,有计划地开展全区中小学学生走进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参与法治实践活动,逐步实现麦积区中小学基地法治教育全覆盖。同时紧跟新时代普法工作要求,在针对性和时效性上下功夫通过开展“法治进校园”巡讲、“六一检察开放日”、“开学第一课”、法治副校长履职等活动,大力推进未成年人法治宣传教育,得到了广大师生的好评和“点赞”。


组建一个团队,打造“党建+队伍建设

麦积区检察院始终坚持党建与队伍建设相结合,全面落实党建主体责任,在党建工作中找准队伍建设的切入点,将基层党组织的堡垒作用于保护未成年人的检察职能相结合,倾心打造专业办案团队—“正航”未检工作室,坚持把党建工作和检察办案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使各项举措在部署上相互配合、在实施中相互促进,积极贯彻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政策,不断提高干警政治站位,增强责任感、使命感,进一步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使“正航”未检品牌逐步走出办公室,走出文件,以点带面、示范引领。在区政法委牵头推进的全区新一轮中小学、幼儿园法治副校长全覆盖工作中,麦积区检察院除选派院领导及中层以上干部担任法治副校长之外,还另外挑选部分青年干警参与这项工作,用实际行动扩充法治副校长队伍,积极营造重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新氛围。“党建引领映初心 银检生辉献预热”,麦积区检察院成立“关心下一代”领导小组,离退休干部党支部认真落实新时代离退休干部建档要求,充分利用潜在“优秀”帮教力量,带动退休老干部主动加入涉罪未成年人帮教工作,进一步助力麦积区检察院未检工作教育。



规范一套流程,深化“党建+综合履职

麦积区检察院依托未检刑事检察业务推进统一集中办理工作,高效率、全链条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能动履职,探索建立了刑事办案“一审五问两访”工作法。“一审”,即在办理刑事案件时一并审查、一并调查是否存在未成年人公共利益遭受侵害的情况;“五问”,即问发案地点是否属于不适宜未成年人出入场所,问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是否经常出入该场所,问是否有其他同行未成年人出入该场所,问是否存在抽烟饮酒沉迷网络等不良行为,问身边其他未成年人是否存在上述情况;“两访”,即走访在刑事办案中发现的有侵害行为的场所是否还在营业,走访相关场所是否还存在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情况。以刑事案件为依托,链接公益诉讼接续多维保护,真正实现从个案办理到类案监督的升级,实现从检察监督到社会治理的跨越,进一步体现“办一案、牵一串、治一片”的监督规模效应,这也是新时代检察机关依法能动履职,监督促进治理的必然选择。


形成一套机制,擦亮“党建+工作品牌”

麦积区检察院在守正创新中提质增效,在忠诚履职中担当作为,充分发动青年党员力量汇聚青年党员智慧,创新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方式方法,通过一系列“小创新”,将党性教育融入到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中。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防治校园欺凌、预防违法犯罪中的积极作用,开展“拒绝校园欺凌 预防违法犯罪”专项行动,通过与老师、家长召开座谈会,在学校校园显著位置设置“倾诉箱”、“清风校园”、“解忧箱”等防范校园欺凌举报箱,让校园欺凌“苗头”得到机制遏制,做到防微杜渐。以创新践行使命担当,充分发挥党员先锋力量,坚持我是党员走在前、作表率,借鉴“枫桥经验”精髓,依据“防患于未然、防患于将然、防患于已然”的预防违法犯罪战略防线,成立“枫桥式检察室”,不断探索完善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预防机制,以“枫桥式检察室”建设推动基层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未成年人成长发展保驾护航。



党建强业务才能强,业务强党建必须强下一步麦积区检察院将认真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把党建工作融入未成年检察履职全过程各环节,以党建引领未检品牌建设,不断推进党建与办案深度融合,将保护的触角多方位延伸,突出亮点、建章立制、能动履职,凝聚起未成年人保护的合力,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撑起一片法治蓝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