麦积区人民检察院
您所在位置: 首页 > 本院要闻 > 正文
本院要闻

省检察院副检察长张学军对麦积区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时间:2023-04-06 16:43:57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近日,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张学军在随省人大常委会调研期间,实地调研麦积区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并提出具体要求。


张学军副检察长指出,近年来,区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成效突出,具有鲜明的特色和亮点,特别是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措施实,未成年人特殊制度用得好,法治宣讲进校园力度大,“一号检察建议”抓得实,支持性侵害未成年人被害人提起精神损害赔偿工作很到位。

张学军副检察长强调,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工作,没有最好,只有更好。麦积区检察院要深入践行“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聚焦主业,依法能动、统筹履行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职能,注重立足刑事案件发掘其他检察业务线索。要继续加强未成年人法治宣传教育,用好用活“法治进校园”精品课程,以小故事讲出大道理,为未成年人营造一片健康向上的法治环境;要继续推进“一站式”办案场所建设,健全完善相关工作制度,充分发挥其作用,确保用得好;要继续用好未成年人特殊制度,注重审查未成年被害人精神损害程度,重点支持精神创伤严重的被害人提起精神损害赔偿,以“基层”实践撬动“高层”立法作出积极贡献。

要继续高度重视数字未检建设,学习先进地区数字未检经验,深入实施探索开展大数据赋能未成年人检察监督工作,加强与省院未检部门的工作对接,在数据资源方面、信息技术方面,省院将给予大力支持。

今后,区检察院将严格按照省检察院和市检察院关于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相关部署安排,认真贯彻落实张学军副检察长的工作要求,紧紧围绕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这一核心,深耕细耕未检工作这一片沃土,以检察履职促进未成年人“六大保护”走深走实,为推进检察工作现代化贡献未检力量,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