麦积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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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击整治养老诈骗】103人被骗!麦积检察成功办理一宗养老诈骗案

时间:2022-08-30 08:51:40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近年来,养老服务领域非法集资及诈骗案件时有发生,形式也花样翻新,许多不法企业和组织打着“养老”的旗号,以投资“养老项目”、销售“老年产品”等名义虚假宣传高额回报,骗取老年人的信任和钱财。

按照高检院有关“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依法惩治养老诈骗犯罪”的要求,麦积区人民检察院立足以办案为中心,充分发挥捕诉一体优势,成功办理了一起养老诈骗案,犯罪嫌疑人鲍某某、洪某某被以涉嫌集资诈骗罪提起公诉,该案涉及被害人103人,其中老年人78人。

基本案情

2021年7月下旬,犯罪嫌疑人鲍某某联络、组织洪某某、杨某某(另案处理)、孙某某(另案处理),借“某某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名义,以赠送米、面、油、餐具、旅游等为诱惑,吸引群众到其在天水市秦州区、麦积区设置的办公场所。由犯罪嫌疑人洪某某以“为客户在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开户运作、赚取双倍认购金”为噱头进行虚假宣传,诱骗客户投资。在此期间,犯罪嫌疑人鲍某某、洪某某等人,通过上述方式在麦积区、秦州区集资共计吸收客户资金高达一百万余元,造成集资参与人损失高达六十万余元。

检察工作举措

1.引导侦查取证,固定证据链

本案侦查初期,因犯罪嫌疑人并无正规财物账目且其他参与人员证言不能相互印证,本案的犯罪数额认定困难,检察机关建议公安机关联系证言逻辑清晰的业务员,提取、整合了部分业务人员的工作记录,最终结合业务人员与集资参与人的证言准确认定了本案犯罪数额,并引导公安机关关键取证,使取得的证据形式与内容可以适应指控犯罪的需要。

1.始终把追赃挽损贯穿检察办案全过程。

在办案过程中,协调公安机关通过多种渠道开展追赃挽损。公安机关联系业务人员核算工资、提成数额,追缴业务人集资提成;讯问犯罪嫌疑人及认罪认罚制度告知过程中,积极释法说理。犯罪嫌疑人洪某某自愿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并表示将自己所有车辆变卖后,主动向检察机关退赃。截止目前,公安机关已追回抓获犯罪嫌疑人鲍某某扣押现金、业务员提成、犯罪嫌疑人洪某某的违法所得及另案处理的杨某某退缴资金共计三十万余元。

2.加强宣传,打击与防范并重

自全国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以来,麦积区人民检察院全面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行为的普法宣传活动,重点对养老诈骗的套路手法以及如何防范养老诈骗进行了宣传讲解。宣传活动通过向群众发放宣传册、悬挂横幅、提供法律咨询等方式,为群众普及了养老诈骗的法律知识,进一步提高群众的法治意识。

通过本次案件办理,麦积区检察院充分以案释法,把典型案例变成群众识别风险的金钟罩,引导群众远离非法集资,守护好自己的钱袋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