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市麦积区检察院脱贫攻坚工作侧记
近年来,麦积区人民检察院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检察担当,主动在脱贫攻坚主战场上找准位置、苦干实干、克难奋进,为夺取脱贫攻坚战全面胜利贡献检察力量。
强化组织领导,精准融入脱贫攻坚大局
麦积区检察院党组坚持“脱贫攻坚不收官,检察力量不松劲”,主动把检察工作融入脱贫攻坚总体部署中谋划推进。先后召开4次院党组会议和检察长办公会研究脱贫攻坚工作,1名党组成员(常务副检察长)专职负责帮扶工作,选派21名干警驻村,60名干警为帮扶责任人,结对430户贫困户开展帮扶工作,今年以来帮扶责任人走访帮扶贫困户200余人次。按照党政正职、分管领导脱贫攻坚周日志制度,党组书记、检察长赴帮扶村开展扶贫工作调研10余次,其他科级领导走访包抓村40余次。
从细节着手,为帮扶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年内把政治素质好、工作作风实、综合能力强、热爱三农工作的4名驻村第一书记提拔为正科级领导。严格落实健康体检、节日慰问等政策。院领导不定期对驻村干部开展谈心谈话,掌握他们的工作生活情况,发挥好后盾作用,让他们在驻村帮扶工作中没有后顾之忧。多措并举积极助力消费扶贫,购置1万余元贫困地区的农产品,为帮扶贫困村拓宽销路,支持扶贫产业发展。
积极履行检察职能,为脱贫攻坚提供司法保障
我院始终聚焦六项重点工作,全力保障脱贫攻坚战略实施。针对农村因邻里纠纷、婚姻纠纷、地邻纠纷等引发的轻微刑事犯罪,坚持“少捕慎诉少监禁”刑事政策,依法办理了多起涉农涉贫刑事案件。依法严厉打击聚众赌博、故意伤害、邪教等危害农村稳定犯罪,共批捕83件92人,起诉115件126人;积极践行“枫桥经验”,妥善处理邻里纠纷和家庭矛盾引发的轻微刑事案件,促成达成刑事和解20件23人,不诉44件56人,最大限度促进社会和谐。加大对涉脱贫攻坚民事、行政监督案件的办理力度,切实做好提请抗诉、再审检察建议等工作,办理涉脱贫攻坚民事、行政案件5件5人,再审检察建议1件,审判程序违法监督3件。
将国家司法救助工作融入精准扶贫工程。及时更新办案理念,实现从“依申请救助”向“依职权救助”转变,将因案致贫、因案返贫、因案增贫的贫困户作为重点救助对象,实施多元综合救助,今年共办理司法救助案件2件2人,发放救助资金4.6万元。在保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上下功夫。部署开展农民工讨薪专项监督活动,帮助14名农民工追回欠薪15万余元。主动加强与人社、公安等部门的沟通协作,办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5件,涉及农户30人。畅通渠道切实解决农民司法诉求。全面摸排统计群众司法诉求,并建立台账,对建档立卡的贫困户,全覆盖式主动上门服务。建立建档立卡户涉检上访绿色通道,共计接访315人。选任17名检察干警担任贫困户法律顾问,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帮助89次。
常态化开展志愿者服务,结对帮扶暖人心
制定《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实施方案》,积极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以学雷锋活动为抓手,成立党员志愿服务分队,完善“党员志愿服务队”组织运行机制和管理规范。志愿者服务队通过向全院干警募集捐款的形式,为帮扶村贫困户中品学兼优的小学生进行爱心助学帮扶活动。2019年以来,开展助学帮扶活动4次,捐款6800元,为184名贫困户小学生发放爱心大礼包,通过生活帮助、教育扶持,法律服务等活动有效提升贫困家庭脱贫致富的知识结构和内生动力。积极做好党内关怀,开展春节及重阳节慰问、下乡为贫困户送温暖慰问活动共计4次,发放慰问款及物资累计2万余元。
今年以来,我院第一党支部、第二党支部以党建为引领,充分发挥标准化党支部模范作用与帮扶村构筑党建工作新模式。机关党委先后组织开展了结对共建、“联学联动”等主题党日,班子成员为帮扶村讲专题党课。党支部开展学习交流参观、支部书记讲授专题党课、全体党员进行集体宣誓、重温入党誓词、现场缴纳党费等活动,夯实了帮扶工作政治根基。
全覆盖式引导群众依法科学防控疫情
疫情期间,从快从严打击各类涉疫违法犯罪,持续发布各类涉疫违法犯罪典型案例,在办案过程中同步开展政策宣讲、法治宣传、法律服务。两高两部《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出台后,第一时间花费5000余元印制了300余份,组织干警在贫困村醒目位置张贴,对哪些妨害疫情防控行为构成犯罪进行普法宣传。购置了口罩、消毒液等防疫用品,及时分发到各帮扶村。
今年是脱贫攻坚的最后一年,麦积区检察机关将认真贯彻落实省、市院及区委各项安排部署,聚焦主责主业,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持续开展侵害农民工权益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在立案监督上再加强,在案件办理上再发力,在巩固脱贫上再加强,在法治宣传上再升级,以检察工作成效助力脱贫攻坚取得最后胜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