麦积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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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病”健身器材?公益诉讼“开药方”

时间:2025-11-27 09:25:10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以前来广场锻炼,总看见有的健身器材螺丝松了,还有个别的脚踏板掉了,带着娃不敢靠近。现在好了,坏的都修好了,锻炼着心里踏实!”在麦积区马跑泉镇中心广场,正在使用漫步机的王女士笑着说道。

王女士口中的变化,源于麦积区人民检察院今年开展的室外公共健身器材安全专项监督行动。麦积区院干警在日常走访中发现,部分乡镇广场的室外健身器材“带病上岗”,有的器材零件毁损、零部件缺失,扶手松动摇晃;有的则早已超过标注的安全使用年限,表面锈蚀严重,存在极大安全隐患。

“这些器材是群众日常健身的‘好帮手’,一旦出问题就可能变成‘伤人利器’。”承办检察官说道。为精准厘清责任、推动问题解决,麦积区人民检察院召开公开听证会,邀请相关行政机关及属地政府代表参会,还特别请来人大代表、“益心为公”志愿者“坐诊把脉”。听证会上,参会人员围绕“健身器材安装后,日常维护该归哪个部门管?”、“超期器材拆除后,能不能及时补装新的?”等问题进行了充分讨论,最终明确了“属地政府日常养护、行业部门监督管理”的管理机制。听证会后,麦积区人民检察院向相关职能部门制发检察建议,要求其限期履行监管职责:对全区室外公共健身器材开展全面排查,维修更换损坏部件,建立“定期巡查+台账管理”制度,确保器材安全运行。同时畅通群众反馈渠道,及时回应健身安全需求。

收到检察建议后,相关行政机关和属地镇政府高度重视,迅速组织力量开展室外公共健身器材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其间,对辖区内8个乡镇的22个行政村的160余件室外公共健身器材进行现场排查,累计完成30余件健身器材的维修与更换,并对超过使用年限的设施予以拆除,切实消除安全隐患。针对健身器材日常管护缺位问题,各乡镇建立巡检、抽查制度,严格执行“一器材一档案”管理,配备专职管护人员,定期检查器材稳固性、零部件磨损情况及标识完整性。相关行政机关已启动各乡镇室外公共健身器材更换需求征集工作,对损坏器材的更换与维修,将遵循“未配备区域优先安装、已配备且损坏区域逐步更换”的原则分阶段推进落实。

“小器材”承载“大民生”。每一处室外公共健身器材的安全状态,都直接关乎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与安全底线。麦积区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部门将持续跟进监督,推动健身器材的维护与管理形成长效闭环,确保室外健身器材“安全常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