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麦积区人民检察院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始终秉持“如我在诉”的为民情怀,切实发挥检察职能,积极参与基层社会治理,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实现既解群众“法结”又解群众“心结”。2022年以来,通过办案排查化解矛盾纠纷22起,促成双方当事人和解22件,做出相对不起诉13件13人。




1.案件审查知原因,树牢为民思想
日常办案中,在全面查清犯罪事实的基础上,更加注重审查案发原因,尤其是当事人双方有无积怨矛盾,查清矛盾产生的原因以及当事人双方的责任,为准确处理案件收集更加全面信息。在办理王某某故意伤害案时,被害人王某因为觉得犯罪嫌疑人王某某地里的几棵杨槐树挡住了自己的庄稼,便私自砍掉犯罪嫌疑人王某某地里的树,进而双方产生争吵发生厮打,犯罪嫌疑人王某某将被害人王某殴打致轻伤二级。检察官在办理该案中发现双方系亲属关系,矛盾纠纷均因地邻等琐事引发,承办检察官了解双方矛盾产生的原因后,通过释法说理,向双方解释《民法典》中关于处理相邻关系的基本原则及相关规定,消除了双方多年的矛盾误会,最终该案在检察官的调解下达成赔偿谅解协议,对犯罪嫌疑人王某某作出相对不起诉。
2.公开听证知民意,彰显司法公正
检察听证制度系满足人民群众对公正执法司法的期待而产生,高质量检察听证有利于促进社会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我们坚持用好用活公开听证制度,组建检察听证员库,吸纳法律、经济等多个领域专业人员以及具备丰富群众工作经验的政府工作人员和社区干部等30人为听证员,满足各类案件所涉及不同领域、不同专业、不同群体的听证需求。在办案中秉持“应听证尽听证”的原则,在听证程序中让当事人双方把心理的“结”讲出来,检察官把相关的法理讲透彻,用法理评判各自的诉求,求得双方心服口服。2022年,麦积区检察院刑检部门共召开公开听证14件,通过公开听证有力的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实现办案“三个效果”有机统一。
3.努力调解化矛盾,守护万家和谐
在办案中不仅针对犯罪事实本身开展化解工作,还针对双方的积怨矛盾开展化解工作,从根源上解开当事人双方的心结,并及时和地方党委、政府、基层组织、当事人工作单位等部门进行沟通,邀请有关部门一同开展矛盾化解工作,借助外力促进案件顺利办结。在办理姚某、李某故意伤害案中,被害人系嫌疑人的舅舅,检察官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依法能动履职,对犯罪嫌疑人与被害人双方进行调解工作,通过当面释法说理、电话沟通等方式前后调解多达十余次,并通过社区、其他亲属了解双方关系情况,在对该案公开听证时,承办检察官在会上建议听证员对双方继续进行调解,在检察官与听证员的不懈努力与坚持调解下,李某当场表示悔过并向自己的舅舅董某认错,董某也逐渐放下自己心里的不满,当场表示愿意接受自己外甥的道歉并表示谅解,最终双方化解了心中的矛盾,达成了谅解协议。
4.检察建议促治理,推进平安建设
检察建议是检察机关行使法律监督职权的重要方式之一,是检察机关办案职能的重要延伸,高质量的检察建议有助于加强诉源治理,提升社会治理能力。今年麦积区人民检察院刑检部门在办理多起故意伤害案件中发现,此类案件发生在同一乡镇,并且均涉及男女关系混乱从而导致伤害案件发生,承办检察官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向该乡镇发出检察建议,建议该乡镇政府对村民开展常态化犯罪预防法制教育,通过法治宣传、矛盾调解、整治乡风、乡村学校等一系列可行的措施,提高村民素质,培育村民良好的道德情操,促进乡风文明、社会和谐。
今后,麦积区检察院将继续践行司法为民理念,精准适用法律政策,坚持法理情相融合,能动履职、主动担当,在办案中促进矛盾纠纷化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不断促进提升基层社会治理能力和水平,切实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