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督促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落实落地,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近日麦积区检察院再发力,结合司法案件,向天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制发检察建议,助力强制报告制度在全市医疗机构发出“疗效”,织密未成年人保护网。





麦积区检察院第一检察部未检办检察官在核实案件线索中发现,天水市某人民医院对一名未满14周岁的儿童实施了引产手术。根据《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试行)》规定,医疗机构和工作人员在发现未成年女性怀孕、流产的,应当向公安机关报案,并按照主管行政机关要求报告备案。但天水市某人民医院未履行强制报告制度,未向公安机关报案,亦未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备案。未检检察官在走访调查过程中发现,涉事医疗机构根本就不知晓强制报告制度。
针对这一情况,麦积区检察院决定向天水市某人民医院的主管行政部门天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出检察建议。在发出检察建议之前,麦积区检察院邀请了人民监督员到场参与了对检察建议的制发,并由天水市检察院将检察建议向天水市卫生健康局转送。天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当场签收,并表示会高度重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加强强制报告制度的宣传和培训,并将在全市卫生医疗机构开展一次全面排查。
做好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工作,是深入贯彻落实《意见》的重要举措。麦积区检察院将立足检察职能,持续加强对《意见》执行情况的法律监督,对发现的对《意见》执行不到位、监管不力的单位和主管部门进行监督纠正,形成各部门联合打击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工作合力,为切实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