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麦积区人民检察院认真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部署开展的“检护民生”专项行动,聚焦劳动争议、商品房买卖等重点领域,关注劳动者、妇女等重点人群,坚持一体履职、综合履职、能动履职,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探索预防和化解矛盾节分的路径,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
聚焦全面统筹,重点突破“基础题”。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注重高站位强部署。组建由检察长任组长的领导小组,设立联络员,细化责任分工,明确各条线的重点工作,围绕11项涉民生重点工作,印发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聚焦重点人群、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开展调查研究,找准民生难点堵点,细化26项推进措施,精准定位检察履职的发力点和突破口。二是加强重点群体权益保护,用情护民利。当好弱势群体权益保护“护薪人”,加强劳动者特别是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今年以来,共办理35件针对残疾人、妇女、农民工等弱势群体权益保护的支持起诉案件,帮助25名务工人员追回劳动报酬48万余元,推动实现“劳有所得”。与区残联、司法局等单位进行磋商,建立联合机制,切实增强对残疾人群体的权益保障。联合区教育局签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通知》,会同民政、教育等部门,为多名未成年被害人提供了生活安置、复学就业、心理疏导等多元综合救助,依法促进“幼有所教”。三是整治重点行业市场乱象,用力护民生。持续推进“断卡”“断流”“拔钉”等专项行动。今年以来,办理电信网络诈骗及关联犯罪57件,切实守护百姓“钱袋子”。围绕民生消费痛点,办理食药领域公益诉讼案件7件,依法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4件。积极践行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建立“检察长、检察官信访接待制度”,打通检察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严格落实群众来信来访“件件有回复”要求。通过公开听证等工作,引导当事人和解12件,努力将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在检察环节。加大司法救助和帮扶工作力度,已发放司法救助金6件12人,共计10.5万元,为因案致贫返贫困难群众提供生活帮助。
聚焦公共利益,多方联动“破难题”。一是以“维护妇女权益—月子中心公益诉讼”专项监督为突破口,针对非医疗性母婴保健服务行业(月子中心)经营中不规范问题,牵头推动出台《关于加强麦积区非医疗性母婴保健服务行业管理的实施意见》,引导辖区从业单位签订“行业自律承诺书”,督促新业态行业规范化发展。二是以高标准农田建设专项活动为抓手,齐抓共管推进“检护民生”工作落地落实。积极拓展检察“朋友圈”,与三个乡镇及区相关行政机关协调配合,针对高标准农田建立后管护不到位的问题,会签《检察公益诉讼助力高标准农田建设协作配合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形成长效保护机制,强化耕地司法保护;三是与区农业农村局积极协作,走访经销门店和商户,开展食用生鲜安全检查,针对发现的问题,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杜绝违规添加的行为。同时,针对辖区内饮水安全问题,向主管单位发出检察建议16份。四是自建食品生产经营证件的办理数字监督模型,数据比对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同时办理营业执照及食品生产、经营许可(登记)类证件的情况,对于调查发现本地区“证照不全”的食品安全问题,依法发出检察建议,助推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证照齐全”经营,维护良好市场秩序和公共卫生安全。
聚焦社会治理,主动担当“解新题”。一是联合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针对发现存在的执法不规范20余项问题,向相关乡镇及行政机关制发检察建议12件,同时向负有监管职责的麦积区司法局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达到“办理一案,影响一片”的监督效果。与区司法局会签印发《关于加强行政检察与行政执法监督协作配合工作机制》,从机制上确保检察监督与执法监督的有效衔接,不断提高本地区行政执法工作效能,以法治力量守护民生民利,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二是联合开展执法检查,筑牢医疗卫生领域安全屏障。今年以来,对2件非医师行医案开展非诉执行监督,督促区卫生监督所依法履行职责收缴罚没款,保障医疗服务行业健康发展。三是运用低保资金安全监管数字检察监督模型,通过数据比对和调查核实,针对相关问题,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其全面清查整改。四是运用“个案办理+类案监督+溯源治理”的办案思维,对全区养犬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依法制发检察建议,推动强化源头管控,被建议单位针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专项整改,使得涉及民生领域的“不文明养犬”问题得到有效治理。
下一步,麦积区人民检察院将继续以来展最高检“检护民生”专项行动为抓手,始终秉持“人民至上”“如我在诉”的司法理念,更加主动运用检察力量做实“司法为民”,通过高质效办案纾民困、解民忧、暖民心,让人民群众能感受、可感受、感受到公平正义,更好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