麦积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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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恋交友需谨慎,骗婚伤心更伤财

时间:2024-09-24 11:47:53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随着农村大龄单身青年的日益增多,针对这一群体的诈骗也日趋普遍,情感的不如意早已让他们倍感受伤,而以爱情为诱饵的婚恋诈骗更是让他们防不胜防,形形色色的“骗婚”让人目不暇接,也让“有心之人”看到了“商机”,打着“婚嫁”的旗号伺机行骗疯狂敛财。

【案情简介】

近日,天水市麦积区人民检察院就办理了两起虚构身份相亲交友骗取被害人财物的案件。

案例一:2022年3月份,被告人范某某与被害人王某某在“爱聊”APP上相识,二人添加微信后,范某某隐瞒其有男友且已生育二孩的事实,谎称其单身并和王某某以男女朋友相处,2022年3月10日至2022年9月28日期间,范某某以“前往王某某家需要路费”、“因疫情隔离需要生活费”、“买手机”、“给自己母亲转钱”、“肾结石做手术”等理由多次让王某某向其转账近八万元。

案例二:2023年7、8月份,被告人徐某为实施诈骗在快手APP上发布“自己离婚单身,带着一个孩子,想找个对自己好的人结婚”的虚假消息。2024年1月,被害人赵某某在快手APP上刷到徐某离异求偶的视频后关注徐某,后二人添加了微信并在聊天中确定了恋爱关系。2024年1月14日至2024年1月25日,徐某谎称即将前往天水与赵某某共同生活并以需要路费等为由,从赵某某处钱骗取转账三万余元。

以上两案起诉至人民法院后,被告人范某某、徐某均因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

检察官提醒

婚姻诈骗是以结婚为幌子,利用结婚为借口索要见面礼、介绍费、结婚彩礼来诈骗受害者钱财,然后以各种理由“退婚”、寻机逃离或直接消失,最终达到诈骗钱财的目的。婚恋诈骗套路深,在此提醒大家,不要轻信征婚交友广告以及陌生人的介绍,对刚接触、不了解的异性,一定要了解其身份信息和家庭情况,涉及钱财尤其要提高警惕,在进行大额资金支出前,要注意核实对方身份,保持警惕,加强防范。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