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天对我不公平,但你们是我的‘保护伞’!”申请人吴某某听到麦积区人民检察院宣布对其进行司法救助的决定后,顿时热泪盈眶,连忙表示感谢。隆冬将至,麦积区人民检察院的司法救助像一股暖流温暖着这个特殊的家庭。

两年前,吴某某被丈夫王某某手持菜刀砍成重伤,经麦积区残联鉴定为肢体残疾四级。王某某经甘肃天泰司法精神病所司法鉴定患精神分裂症,作案时处于发病期,无刑事责任能力。后麦积区人民法院对王某某采取强制医疗,在慈康医院治疗。吴某某与王某某婚后育有一子一女,还需赡养王某某80岁高龄的奶奶,但由于吴某某右手食指缺失,劳动能力有限,很难找到工作,一家人的生活来源全部依靠低保和残疾人补贴,儿子因为该案受了刺激,患有抽动障碍需要治疗,更是为困难的家庭雪上加霜。2020年8月,我院控申部门在清理案件线索时发现该案,主动联系吴某某并向其告知国家司法救助政策。随后,吴某某书面提出国家司法救助申请,我院受理后,迅速启动司法救助案件办理程序,为了尽快让申请人获得司法救助金,党组书记、检察长张国仓亲自前往区委政法委积极协调,得到了区委政法委的大力支持。根据审批意见,我院决定给吴某某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4.6万元。
2020年11月4日,张国仓检察长主持召开了吴某某国家司法救助案的公开听证会,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和律师代表参加了听证会。在承办检察官王秀珺详细介绍了案件审查情况后,听证员均认为吴某某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并为我院主动履职和积极作为点赞,政协委员石宝女表示愿以个人名义资助学费让其女儿到自己开办的金种子幼儿园就读。听证会后还举行了司法救助资金发放仪式,领到司法救助金的吴某某向区检察院表达了深深的谢意,赠送了写着“公正执法、热心为民”的锦旗,并表示自己更加有信心面对今后的生活,会将孩子扶养成人。

司法救助工作是检察机关联系困难群众的" 暖心桥 ",我院将坚持司法为民理念,为困难群众提供有效司法救助,努力让困难群众感受司法温度,切实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